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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范文-网络主播污名化形成原因及其伦理困境

2019-01-09新闻学论文论文模板屋151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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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看似光鲜,实则是被污名的重灾地。本文基于污名理论,通过对网络主播的长期的网络民族志研究,揭示网络主播污名化的社会机制。

摘    要

移动直播行业在过去由于缺乏完善的市场规则, 劣质低俗内容充斥其上, 网络信息野蛮生长, 资本逐利跑马圈地, 使得网络主播被污名化。污名并不是一种不言自明的社会现象, 而是像多数社会学研究概念一样具有历史性。基于戈夫曼开创性提出的污名概念, 通过对网络主播进行长达三年的网络民族志研究, 展示网络主播与直播内容是如何促使局外人对他们进行污名化的, 从媒介研究领域扩展关于网络主播污名产生于何处、由谁产生以及出于什么目的的问题。通过粗鄙冷嘲热讽的弹幕行为和暧昧挑逗调情的打赏行为两种污名化新媒体使用依赖, 揭示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是如何影响羞耻感的消失。同时以“正能量版块”反污名宣传和移动直播行业的自律公约, 显示污名如何作为一种权力形式和自我污名的伦理困境所具有的理论意义。

一、引言

在“人人都想成为网红”的时代, “直播造人”等涉黄事件, 成都95后女主播“雪梨枪”不雅视频而被判刑, 斗鱼一姐冯提莫陷会计门, 陈一发调侃南京大屠杀遭全网禁封, 一夜爆红的嘟嘟姐和没开美颜的温婉等网络主播事件频发, 直播平台为网络主播群体提供了一个低门槛的入口和速成网红的机会。起步于秀场的网络直播, 大多数靠的是主播颜值支撑, 比如早年熟知的以YY、六间房、9158为代表的PC秀场直播模式。随后两年, 网络直播市场进入新一轮的发展期, 尤其是电竞游戏直播的出现, 在大量游戏玩家的推动之下, 网络游戏主播“一夜爆红”。2016年被称为“中国网络直播元年”, 网络直播方兴未艾。截至2018年3月, 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4.68亿, 占网民总体的60.7%。网络直播平台超过500家, 产业规模超400亿元。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被业内称为“最严网络直播新规”, 规定中对直播平台、主播、观看者的行为都有具体的要求。笔者以开展“易直播APP平台内容制作”横向项目研究为契机, 在2016年9月和2017年3月对花椒、易直播平台的网络主播群体进行过短期调查。2018年3月斗鱼宣布完成E轮融资, 腾讯独家投资40亿, 公司估值在250亿—300亿元之间。随后笔者又对斗鱼直播平台扶持的20位网络主播进行焦点小组访谈。通过长期注册关注映客、斗鱼、花椒、虎牙等头部直播平台, 以及网络主播的抖音短视频专区、微博等自媒体矩阵的沉浸式“潜水”田野调查, 笔者试图对网络主播的污名化机制做出系统阐释, 尤其是在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的媒介研究视角下揭示污名如何作为一种权力形式和自我污名的伦理困境所具有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二、研究问题及其由来

(一) 对经验材料的反思

斗鱼平台主播行为、着装规范:

a.女主播服装不能过透过露, 不能只穿比基尼及类似内衣的服装或不穿内衣, 不能露出内衣或内裤 (安全裤) , 违规扣1分;

b.女主播背部的裸露部位不能超过上半部的三分之二以上即腰节线以上, 违规扣1分;

c.女主播下装腰部必须穿到骨盆以上, 低腰下装不得低于脐下2cm即不得露出胯骨及骨盆位置, 短裙或短裤下摆不得高于臀下线, 违规扣1分;男主播不得仅着下装或穿着内裤、紧身裤的服装直播, 且裤腰不得低于胯骨, 违规扣1分;

d.女主播胸部的裸露面积不能超过的胸部三分之一, 上装最低不得超过胸部三分之一的位置, 违规扣1分;

e.主播拍摄角度不得由上至下拍摄胸部等敏感部位, 由下至上拍摄腿部、臀部等敏感部位, 违规扣1分;

f.主播不得长时间聚焦腿部、脚部等敏感部位, 违规扣1分。

斗鱼平台对女主播行为、着装规范显示, 女性的身体通常被认为是不洁的、是过于性感的, 与男性性感的身体活动相比, 女性的身体常常受到双重标准的规约[1]。对女性来说, 性行为仍然是一种极其有效的污名来源。直播尤其是网络女主播被污名化, 性侮辱是一种不证自明的表述方式, “弄得直播行业就像是做夜总会的一样, 很多主播在歧视下抬不起头来。”[2]笔者通过对网络主播进行长达三年的网络民族志研究, 试图展示网络主播 (主要是女性) 与直播内容 (跳舞、游戏、音乐、美妆等娱乐话题为主) 的关系是如何促使那些与直播内容载体无关的“局外人”对他们进行性侮辱的。笔者的田野研究分析显示, 局外人使用了两种污名的烙印方式, 局外人运用这两种媒介使用方式污名化网络主播对直播内容的反应能力;而网络主播们认为, 这两种方式都基于这样一种误解, 即女主播对女性的性取向缺乏适当的羞耻感, 并造成了网络主播自我污名的伦理困境。

从另外一个层面上看, 根据2018年1月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数据显示, 我国网民总规模达到7.72亿, 年龄结构上仍以10—39岁群体为主, 占整体的73%;其中20—29岁年龄段的网民占比最高达30%, 10—19岁群体占比为19.6%。这与直播平台观看者的年龄结构、教育程度、城乡差异、性别比例高度重合, 移动直播平台受众群体以16—30岁高中以下受教育水平的男性为主, 隐含着新媒体环境下网络主播与观看者如何相互作用对媒介素养和受众接受所具有的理论意义。

(二) 对“污名”的文献反思

古希腊人擅长使用视觉教具, 发明“污名” (stigma) 一词指代身体记号。为了暴露携带人的道德地位的不光彩和不寻常, 向人公开通告携带者是奴隶、叛徒或罪犯, 在公共场合此人有污点, 仪式上受到玷污应避免与之接触。中国古代五刑制度中也有相同的做法, 虽然描述词语不同, 但是同样起到了污名化的效果。欧文·戈夫曼 (Erving Goffman) 对污名化现象进行了系统化研究, 把污名定性为“受损的身份” (spoiled identity) , 将污名描述为一种“令人大大丢脸的特征”———这些特征能将某类源于身体、性格或者群体不受欢迎或不名誉的属性污名化, 使其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身份受到损伤, 并由此造成精神困扰和生活困境, 导致了社会对其产生不公正待遇。[3]

戈夫曼将污名视为一种合乎逻辑的情感结果:只有所有人都对某种类型的成员有所期待, 希望不但应当支持一种特定规范, 而且能够履行规范的情况下, 污名问题才会出现。污名是社会控制的一种关键机制, 管理紧张关系和管理信息以避免、最小化或消除与他们的受损身份相关的污名。羞耻感是一种规范性的情绪, 因为它表明人们对自己的越轨行为有一种“适当”的感觉[4]。羞耻感作为一种情感状态, 却不同于通过道德绑架在另一个人身上引发羞愧的内在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说, 羞辱他人是企图“人际情感管理”[5]:想要他人内化为道德上的自卑感和情感上的羞耻感。蒙受污名者则可能会屈服于这些羞辱放弃去污名化的努力, 或者采用大量的信息控制策略来抵制这种羞辱, 这使得羞辱过程成为人际互动交往的污名管理和身份协商。尽管羞耻感和羞辱感都是污名管理过程的核心特征, 但它们在污名理论中仍然被忽视, 尤其是女性被污名化的情况, 承担着长期强大的文化耻辱和性行为侮辱, 这似乎是一个重大的疏忽。

由于性行为在如何定义女性和判断她们行为方面具有突出的意义, 社会学家已经研究了诸多性污名给女性带来复杂身份问题的行为方式。例如, 威尔金斯探讨了年轻的基督教女性如何接受禁欲主义来管理她们入教前的性“罪恶”, 并基于女性的性纯洁建立起道德身份[6]。而纳克则调查了患有性传播疾病的女性如何将自己定义为“受损”的浪漫伴侣[7]。大量的研究揭示了性堕落和性骚扰———男性顾客通常会将目标对准女性的头发, 包括脱衣舞女[8]和肚皮舞女[9]以及传统圈子的舞蹈演员[10]。即使是性暴力的幸存者也在努力减轻对他们身份认同的影响, 这一任务因刑事司法系统的偏见和性别的文化观念而受阻, 这些观念将受害者描述为“要求”[11]。在笔者的研究中, 网络主播们讨论了如何处理外界强加给他们的性污名, 女主播们认为这是试图污名他们的性行为和性经历。

以女性的性侵犯为耻被通俗地称为“荡妇羞辱”, 这种行为源于女性和男性的性代理和性体验双重标准[12]。阿姆斯特朗等详细研究了荡妇羞辱行为, 重点关注了美国一所大学的中上阶层女性如何用“荡妇羞辱课程”来给自己的性行为贴上“优雅”的标签, 而把工薪阶层女性的性行为贴上“垃圾”的标签。同样, 英国的十几岁的女孩发色情短信给男孩的故事是如何被羞辱的, 而男孩却没有[13]。就像对性侵犯受害者的研究发现支持了女性的性行为充满羞耻的观点[14]:荡妇羞辱的概念通常用于青少年和大学年龄段的年轻女性, 他们会因为有过性经历和欲望而感到羞耻, 即使这些遭遇是违法的, 或者对乱交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当笔者探究荡妇羞辱是如何应用于网络主播的时候, 认为这对所研究的网络主播群体污名化是有影响的, 因为他们背负的污名正是源于他们直播内容中由观看者点播的舞蹈 (摇摆、挑逗) 、音乐 (靡靡之音) 、游戏 (竞技类、角色扮演) 、衣着 (暴露、蕾丝、短裙) 、妆容 (浓妆、美瞳、整容) 甚至是动作 (撩头发、抚摸) 、语言 (荤段子、性暗示) 等迎合点击率和关注度的越轨性代理。很明显, 它塑造了媒介回应这种污名的一种方式。

目前为数不多的针对荡妇羞辱的研究, 强调女性如何试图管理这个标签[15], 以及污名应用和污名管理是如何协同工作的[16]。然而, 没有研究把这种污名化过程的两种因素作为截然不同但相互作用的动力因素。换言之, 如果女性的性行为不论什么情况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羞辱[12], 如果女性处理性侮辱 (或者带有原罪的性耻辱) 的方式不同[1], 我们仍有理由认为污名应用和污名管理可能与具体情境相关:污名化如何成功管理可能取决于它如何应用。本研究揭示了网络主播如何处理“抹黑”的能力, 是由局外人在特定的移动互联应用的媒介互动过程中对他们的偏见所塑造的, 从媒介角度切入加深了我们对“污名化”和“情感羞辱”过程的理解。

因此结合经验材料, 从具体案例 (斗鱼一姐冯提莫会计门事件、陈一发全网禁封事件) 出发, 本研究的逻辑起点从以下无法忽略的事实出发:传统的污名现象中, 社会优势群体通常是污名化现象的制造者, 社会弱势群体则是污名化的蒙受者, 藉此表达对某些特定弱势群体的刻板印象和偏见歧视。然而虚拟网络社会完全颠覆了传统污名现象中的权力结构, 原本被固化的污名关系得以重新建构, 污名反映出两者间单向度“贴标签式命名”的权力关系。本研究的核心研究问题是:一个具体的网络直播场景中的污名行为是如何发生的?网络主播的污名化是如何经由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对传统伦理秩序进行渗透的?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取网络民族志的研究方法, 主要关乎文本的分析, 而网络主播污名化诠释以及讨论则构成了检视下的文本。将网络主播界定为“网络中的田野”, 编织和讲述网络主播污名化的历史归因和策略选择。三年以来笔者参与了斗鱼《正能量》版块每月策划咨询会议, 培训了近百名政府企事业单位政务直播主播的, 浏览了5个网络直播平台每日3小时的直播, 参与了4个全国性和地区性的网络直播平台行业会议, 如2016花椒直播颁奖盛典以及跟随8位知名网络主播全程直播400个小时的武汉马拉松赛事。笔者加入了多个网络主播微信群, 浏览了数百个网络主播的微博账号, 跟踪了斗鱼直播的“女流” (高学历女主播) 、花椒直播的“安徽小姚” (电视台主持人) 等多名知名网络主播。也参与到网络直播文化中, 尝试与易直播平台合作自己做直播, 并与网易一直播合作策划“校花带你逛校园”“校花大战代码狗”等校花主播系列。笔者在详细的现场体验中记录了参与式观察结果, 并将观点支持的在线内容复制为文本, 最终积累了几十万字的现场记录数据。通过这个“完整的成员角色”, 笔者对网络主播的亚文化有了“亲密的了解”[17]。

除了收集观察性数据, 笔者还对斗鱼直播平台扶持的20位网络主播进行了焦点小组访谈, 主要围绕网络主播的身份认同、职业轨迹和职业体验展开。笔者参与了每次访谈, 访谈样本来自斗鱼直播平台不同的标签领域 (网游竞技、娱乐天地的颜值、二次元、脱口秀、原创IP组成) , 虽然以视频为主的年轻女性 (18—24岁) 占据了网络主播的绝大部分, 但笔者仍然采访了三位男性主播、两位音频网络主播和两位具有女同性恋身份的女主播, 以探讨这些其他类型可能影响到网络主播的污名化经历。同时还采访了其他三位行业专业人士 (其中两人是男性) , 如直播平台内容总编辑、经纪公司代理人和活动策划, 以了解他们对网络主播污名化的看法。所有的访谈都被记录和转录。

当分析数据时, 笔者开始围绕“敏感概念”所形成范畴, 比如这种类型的性污名, 记录下新出现的范畴, 形成了初步的理论来解释它们, 并在随后的访谈和观察中深入探讨这些问题。在某些情况下, 新数据支持我们的分析;在另一些直播平台则并不支持这些分析, 迫使重新制定概念框架。这种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的转换过程使得数据收集和分析具有互动性和辩证性, 这与格拉泽和施特劳斯的扎根理论模型是一致的。笔者持续编码和构建, 直到达到“理论饱和”[18]。

四、污名:一个理论的阐释手段

网络直播是一个完全显而易见的媒介形态, 移动互联技术无疑可以揭露伦理秩序过往研究所假定的文化进程与机制。基于上述研究核心问题的思考, 可以统一到一个理论的表达———“污名”。最为直接的启发来自戈夫曼将污名视为一种合乎逻辑的情感结果:陈述蒙受污名者处境的核心特征, 是一个通常叫作“接受”的问题, 虽然这样说有点模糊。那些与他交往的人没能给他尊重和关心, 而这是他社会身份中未被玷污的部分使他们本该给予、也使他们期望得到的;由于发现自身的某些特征让人有理由这样做 (污名) , 他附和了这种拒绝[19]。笔者的焦点小组访谈和田野式网络民族志参与观察数据包含了众多网络主播与局外人互动的案例。

(一) 粗鄙的冷嘲热讽弹幕行为构成“污名信息”

直观的数据显示, 观众是最好的解说。弹幕可以给观众一种“实时互动”的错觉, 虽然不同弹幕的发送时间有所区别, 但是弹幕只会在直播视频中特定的某一个时间点出现, 因此在相同时刻发送的弹幕基本上也具有相同的话题, 在参与评论时就会有与其他观众同时评论的错觉。主播甚至不用单独和观众做交流, 观众和观众之间就产生交流, 观众成为UGC的核心群体。根据主播人气的流量, 进入主播直播房间的观看者的人数有很大的差别, 造成弹幕条数从实时的零星几条到数千条不等。尤其是直播刚开始进入直播房间人数较少时, 主播会逐条念出单条弹幕评论, 很多人不敢想象在直播里发表一句弹幕, 能被偶像主播读出来或者直接与主播互动一下;而大量吐槽评论从屏幕飘过时效果看上去像是飞行射击游戏里的弹幕。弹幕是网络直播一种非常重要的表达方式, 也是直播的重要组成部分。

斗鱼直播的总编辑在访谈中详细介绍了斗鱼与其他直播平台最具有区别的弹幕功能:

由于斗鱼曾经与中国非常有名的弹幕视频网站Acfun共用一套团队, 所以斗鱼其实对弹幕也有着非常深的理解。Acfun的经验让斗鱼开始觉得“95后”到现在这个年龄段, 观众的表现欲也是非常强的, 通过在直播中加入弹幕, 既能满足主播的方便也能满足观众的表现欲。而直播弹幕和Acfun的点播弹幕并不相同, 点播弹幕无法实现用户之间的实时互动, 更多只能针对过去的弹幕回复。而斗鱼的弹幕是即时互动的, 能让玩家在看视频的同时, 去看玩家创造的内容。斗鱼弹幕排行榜按照每1分钟/5分钟/1小时进行弹幕排序以激励主播的直播业绩。

弹幕中的污名信息似乎是为了提醒网络主播感到更多的羞耻, 嘲笑主播的主要内容是以性羞辱而衍生的相关信息。网络主播们在与外界互动中感受到了冷嘲热讽的信息, 不管外界骂人和羞辱是有意还是无意, 只要直播过程中谈话内容转移话题的时候, 主播都面临着各式性羞辱的信息。

为了缓解直播房间的冷场, 网络主播通常会跟观看者玩简单的娱乐游戏。在成语接龙游戏中, 标签为“气质女神”“签约模特”网络主播妍冷在跟“小飞龙”“冷面书生”三人成语接龙中, 观看者会以带有性侮辱的成语开始 (红杏出墙、波涛汹涌……) , 或者在接龙过程中故意选择性暗示的成语 (千沟万壑、一江春水……) 。在几个回合之后, 网络主播妍冷“突然”意识到“这不公平。因为你们可以用百度呀, 而我只能挖空心思想呀”, 两个观众立马回应“不愧是胸大无脑, 现在才明白”。

例如斗鱼一姐在成都古城做“唱歌唱到天黑”的近3个小时的直播, 她一首歌接一首歌唱, 唱歌过程会得到各种赞赏评论。一旦间歇就会转向“这么晚了不担心被劫色吗”“刘海掀起来更撩人”等一些令人羞愧的信息, 反而掩盖了她做直播话题的关注度。但笔者访谈过的大多数网络主播对他们直播内容并不感到羞耻。面对性羞辱的信息时, 通常他们的反应是“视而不见”。他们认为性羞辱信息抹杀了几个小时连续直播的工作热情和情绪状态。馒头是一位有两年直播经验的正能量主播 (粉丝数有近两万) 她告诉笔者, 克服与直播有关羞耻感是需要时间的, “几乎是杀死了内心的自我意识”“我终于有了那一刻的想法, ‘我所做的一切并不可耻, 事实上, 我应该感到无比自豪’”。许多主播认为, 他们得到了直播圈子里其他人的大力支持, 正是这些人教会了他们如何去反驳那些对他们不公平的冷嘲热讽。

除了默认的嘲笑之外, 局外人似乎还迷恋网络主播们以更个人化或暴露隐私的方式来描述性。比如直接问女主播你的cup多少, 女主播反问什么是cup, 屏上弹幕显示:“连cup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Low婊, 鉴定完毕。”例如王思聪“检查”网红上半身这类新闻报道, 评论更倾向于以荡妇羞辱的方式诋毁网红:“该女子没有底线自愿被摸也是有迹可循”, 甚至被王思聪摸过之后一夜爆红导致她的微博和直播房间人气大增。这类对主播性生活和私生活的窥探是永恒的。在与不同的观看者讨论本研究时, 笔者发现某些局外人都一致相信网络主播会经常遇到这类问题, 并且非常理解这些诸如性挑逗性之类的话题为什么往往是第一个被提及话题的原因。他们的访谈 (见下文楷体文字) 揭示了这样一种共识:即网络主播是具有丰富性经验和给人以性幻想的;并且网络主播是以展示他们隐私的性经历和性幻想来获得更多的关注的。

首先, “女主播”这个词代表的不再是经过专业训练的播音主持女性, 而是一些与其说是美丽不如说是艳俗的女子, 其中有的干脆就是低俗, 给公众的基本上印象就是蛇精脸、假胸部、露内衣……其次, 这路人似乎文化素质不高, 经常嗲声嗲气说话, 但直播的时候会突然骂句脏话, 还有人说什么真性情……第三, 有一部分所谓“女主播”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甚至某种程度上被认为和妓女有意思上的重叠……于是我脑补了一下这个场景:10年前一个人介绍某女士是女主播, 大家表情这样;现在一个人介绍某女士是女主播, 大家表情那样。

而和笔者访谈过的主播具有同理心, 他们把局外人对他们职业的性羞辱信息理解为处理人际情感的宣泄方式———观看者试图让主播们感到不自在, 因为他们认为在直播过程中网络主播包含着明显性暗示的内容。访谈中网络主播曾经多次碰到刚刚进入房间的观看者强行打断正在进行的话题, 仅仅是因为“心情不好”。

包包是职院的学生, 刚刚入行3个月, 她每天直播的时间长达6个小时。但粉丝并不买她的账, 她在努力琢磨观众的口味, 迎合宅男的想法。“一本正经的主播没人看, 主播都要带点‘污’。”包包说。为了更好地吸引粉丝, 她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听很多污段子, 觉得有意思的专门记在手机上。她说, “污段子不仅要融会, 更要贯通。‘污’在冷场的时候是救场良药, 偶尔来一个, 不仅热了场, 还会刺激粉丝给你送礼物。”不仅如此, 包包还苦练LOL技术, 希望在直播的时候能用技术来征服粉丝。

兔兔已经入行半年多, 她已经有了一批固定的真爱粉。她走的是性感路线, 为了让自己在镜头前魅力满分, 她特地去学了好多韩舞, 跳给粉丝们看。“现在直播平台严禁黄赌毒, 所以我的衣服不能太暴露, 一般都是露出腰和锁骨。”由于兔兔比较性感, 直播时经常有喷子发出下流的语句。“刚开始有点接受不了, 现在已经把这些话当成一种肯定和赞美了。没有他们这样喷, 也不会有这么高的人气。”大部分女主播都是在喷子的口水里慢慢成长起来的。“也有被骂哭的时候, 自己要有强大的内心。”

网络主播选择抗争污名的管理技巧指向围绕性羞辱的认识误区和刻板印象。采用以污名的对立面———自豪[20]是一种消除性羞辱的话语方式。尤其是当网络主播意识到性羞辱不成比例地针对女性主播, 认识到局外人试图在主播有限的直播时间内表现出明显性别歧视成分, 这种性侮辱来自于根深蒂固的男权价值观, 这极大地增强了网络主播正大光明地反驳和质疑诋毁信息和性羞辱的能力, 有助于主播抵御围绕女性性取向的文化羞辱。例如注册地址写着北京朝阳区的嘟嘟姐, 快手5天直播3天就涨粉千万。在网红美得雷同的时代, 丑得惊奇加上真实、乐观、没有负能量的标签成为嘟嘟姐横扫各大网红的砝码。随后嘟嘟姐被直播平台用户投诉而被封号, 投诉的原因是“女性外貌影响观感”。在被封号之前她明确表示了是如何处理来自外界的性羞辱信息的:

本人素颜, 没整过容, 天生丽质。单身, 带一个小孩, 实实在在做人, 本本分分做事。我不偷不抢不坑不骗, 不喜勿喷, 请嘴下留情。“素颜”“没整过容”“单身”“爱笑”这都是嘟嘟姐自带的标签, 每条视频下“嘟姐真漂亮”“嫁给我吧”等调侃性言论, 让嘟嘟姐几乎每条视频都收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播放量、上万条评论数和几十万的点赞数。

网络主播也有部分受污群体对虚拟社会公众污名持拒绝接受的态度, 会天然地质疑“网络主播”职业标签的原罪, 认为制造污名的素材偏离客观事实, 污名源自个体行为而非群体共有, 把虚拟社会公众污名视为是网络空间无序混乱的现实表征。他们具有强烈的外群体意识, 强调高学历、气质型、本性淑良、靠本领吃饭, 会因为部分女性网络主播公开或妖娆或妩媚或挑逗的直播内容而羞辱她们, 甚至女性给女性贴上“荡妇”的标签。例如访谈中对主播的风格归属的表述中, 多数女性主播会强调“我们和外面那些‘妖艳贱货’是不一样的, 我们是主播界一股清流”“网络直播的乌烟瘴气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在斗鱼直播上17岁主播温婉对于之前被黑的事件如在酒吧被人摸大腿、穿肚兜和露背小视频, 傍富二代, 辍学、堕胎、偷东西, 年龄、整容等都一一回应, 均表示否认, 并让网友为自己的言论负责。随之黑料来袭, 温婉被“迅速下架”。

网络主播的“网红脸”:美瞳、大眼、锥子脸、一字眉, 韩国团购整形脸是标配。在直播平台上, 总少不了弹幕起哄“是不是整容了”“在哪儿整的”。主播的回应通常很淡定, “我只做了双眼皮, 其他都没动”。

污名正式的社会控制来自行政力量的苛刻监管和直播平台的自我纠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 为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服务。提出了“双资质”要求, 即: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在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时, 都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 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直播互动环节的实时管理, 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但是弹幕在直播过程中内容涉及粗鄙语言是一种常态, 监管非易事。网络造词无统一网络粗鄙语言官方界定标准, 辨认较为困难, 弹幕文字由观看者本身的隐匿性和随机性所发, 刷屏快甚至以语音呈现, 低俗用语并与性羞辱相关, 导致网络直播弹幕及时监管困难。目前承担主体责任的直播后台主要采用系统识别技术, 人工审核只能对评论文本 (弹幕文字) 监控。网络视频直播系统可在后台进行系统识别和设置, 对敏感词汇进行编辑, 敏感评论或弹幕无法发出, 或以“***”显示;拥有自动鉴黄功能 (图片、文本、视频) , 后台可一键禁播, 自动维护网络直播环境。人工审检评论的粗鄙化指向, 甚至精细化为对网络主播群体被污名的态度和体验指标系数的监测。建立网络文明用语倡导员实时关注网友对于网络低俗不良用语的具体内容, 特别是了解简写、拼音等不良用语的表达方式, 随时反馈给网络直播平台技术处理部门进行字幕监管技术拦截, 对于一天内多次使用网络低俗用语的网络直播用户发送提醒警告, 屡教不改者锁定IP取消当天观看直播资格。

网络直播和短视频领域, 其取得增长的最大动力都源自低俗和情色内容, 都面临着被严格管制的政策风险。国家网信办采取平台约谈、应用下架等网络净化行动, 加强了直播平台对内容红线和自身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清醒认识。斗鱼内容总编辑在访谈中多次谈到“涉嫌违规主播绝不姑息迁就, 坚决全网禁封”“在内容安全面前没人关心你的商业价值”。直播平台更是试图以修复“受损的身份”的自我纠偏提高网络主播群体的社会声誉和文化期待。例如在多次网络净化行动中, 斗鱼TV要求全网主播加入《网络直播自律公约》, 公约内容事实上是斗鱼TV主播守则。违反的主播除了关闭直播间外, 斗鱼还将保留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权利。以网络直播贴“正能量”标签的反污名化运动, 建立“正能量版块主播群体”, 改变现实社会原有的话语权力分配格局, 从而提升所属群体的道德合法性和观点合法性。

斗鱼直播作为全国网络直播的引领者, 一直致力于弘扬社会正气, 引领互联网朝着正能量方向不断发展。哪里有重大舆情需要澄清, 哪里有谣言需要粉碎, 哪里有新政策需要解读, 斗鱼正能量就随时到位, 开创“直播+政务”“直播+公益”“直播+农业”等多种网络直播模式, 不断丰富网络文化服务供给, 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17年“超级黄金周”斗鱼直播与湖北省文明办倡导的“带着文明去旅行”系列正能量直播活动, 在近30万弹幕中全是响应“带着文明去神龙架”“带着文明去恩施”等刷屏文字, 营造庆祝节日的良好氛围。

(二) 暧昧的挑逗调情打赏行为造成污名合理化

造成污名的第二种方式是通过局外人暧昧的挑逗调情打赏行为来合理化网络主播性污名。与粗鄙的冷嘲热讽弹幕行为不同的是, 暧昧的挑逗调情打赏行为则相信主播们默认接受了“坏女孩”这种受损身份, 因此打赏者理所应当的认为主播应该会迎合他们, 因为他们付钱了。直播打赏是直白地进一步消除网络主播的羞耻感, 以“等价交换”的方式邀请网络主播扮演某种角色, “批准”他们假定愿意与打赏者分享他们的性生活和性幻想, 局外人似乎想通过让网络主播渲染隐晦的挑逗性暗示来获得控制的乐趣。他们要求主播们尊重和回应打赏者的个性化要求, 比如口头感谢、比心、胸口画ID、甚至是满足打赏者各种观赏要求。每个直播平台都有自己专利产品的打赏“礼物”形式, 通常这些打赏形式也作为直播平台相区别的特征属性。在男性观看者看来, 直播打赏换取的是一点点存在感, 网络主播的直播内容天然的以展示女性优势为主, 等同于默认了不违反泄露隐私准则, 并“在公开的场合公然这么展现”。

在直播里只需要送出几个火箭卫星空间站, 就可以让美女主播俯首帖耳, 嘟起嘴对着摄像头飞吻用手比心。“谁礼物刷得多, 他们就会在脸上写上谁的ID, 这叫作和美女主播‘合影’, 为了合影真爱粉们就会疯狂刷礼物给她。”

一进主播泡芙的直播间, 华璋先生就急不可耐敲下一行字:“我要听我的世界。切歌!”泡芙不为所动。直播间的其他人也在看着她。她或许已经察觉, 但并不显露出来, 巧妙又不失礼地等待打赏。华璋急了, 他就想听泡芙唱《我的世界》, 必须现在、立刻、马上听到。“你不切, 我就刷火箭。”他一口气送了5枚爱心火箭, 这是陌陌直播平台最贵的礼物, 一枚火箭折合人民币1888元。打赏大哥并不仅发生在陌陌, 在熊猫、斗鱼等直播平台, 土豪火拼、一掷千金时有发生。刷礼物, 已经成为“江南如春”生活中一笔固定支出。“陌陌前一姐阿冷的直播间, 进去一次可能花个5000、10000。到大主播沈玮琦可能是3000—5000, 其他小主播, 一次支持500—1000。”虚拟世界里, 大哥们依然依靠金钱赢得尊重和仰视。以钱斗气无处不在。

在以粗鄙的冷嘲热讽弹幕对网络主播进行直接的大肆羞辱之后, 又以暧昧的挑逗调情打赏来满足网络主播的虚荣心, 这不仅是因为局外人觉得网络主播有越轨性代理, 还因为存在假想的情感偏差。如果“污名”的目的是诱发性羞辱, 那么隐含的信息是, 网络主播违反了“感觉规则”[21], 丧失了足够的羞耻感。匿名评论、他者在场、连麦聊天、语音评论与视频直播信息的不平衡都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对人行为的制约, 造成主体和客体的分离, 表现为时间的分离和空间的分离, 任何一个进入虚拟社会的个体都要经过去身份化和身份重构的环节。例如多数女主播都会将网络虚拟世界和自己的生活严格地切割开, “在陌生的网友面前更能释放自我”“我并不想让自己的亲戚朋友知道我在做女主播。他们不会理解我在镜头前的表现, 我也不想我认识的人进来看我直播”。虚拟的社会关系和人际交往避免遭到现实熟人社会的道德约束和价值评价, 是淡化自我贬损意识的主要原因, 从而羞耻阈值降低和道德界限模糊, 引发网络主播的自我污名, 反而给予自我低评价和自我低效能。

陌陌年度十大主播之一的沈玮琦对主播身份的污名化观点代表了大多数主播的自我污名的物化倾向:“官方提供平台, 主播提供商品。我们每一个主播都是一件商品, 有人喜欢漂亮的, 有人喜欢妖娆的, 有人喜欢云淡风轻的。每一个主播都由自己的一套优势。玩家们选择直播间, 跟皇帝每天晚上选择进哪个寝宫是一样的道理。”

部分经纪公司出于保护主播的角度, 也会严禁主播在直播时透露自己的私人信息。一旦发现主播透露出自己住址、电话等隐私时, 就会在弹幕里刷一些暗语提示主播。受污对象通过注册不同用户名称, 制造现实身份与虚拟身份完全脱节的效果, 以此来实现身份重构和形象重塑。他们的网络行为和现实行为迥异, 并且有意识地让自己的观点、行为贴近社会大众的评判标准。这种自我贬损意识的自我淡化, 能够改变受污者对自我刻板印象的认同, 减轻自我污名带来的心理压力。访谈中即使是做平台“正能量版块”的主播们, 问及如何告知家人自己的行业属性时, 他们也会以“在传媒公司工作”或“淘宝开店”, 而避开“网络主播”的职业身份, “一些人不理解我的选择, 总觉得网络主播是个不能放上台面的职业”。甚至在最为尴尬的直播时间是, “家人突然闯入”或“父母知道了在网络直播开房间”。在虚拟社会中主动隐匿现实身份并保持社会距离, 往往内在反抗心理强烈, 外在反抗行为消极。这是因为他们知道与虚拟社会公众污名公开对抗, 会招致更加广泛的网络污名动员, 人肉搜索、网络谣言、网络暴力都将可能伴随着新一轮公众污名出现。

羞恶是对自己或他人不当行为的一种本能的情感反应, 羞恶情感产生根源是不当行为本身的一种类似本能的心灵情感反应。《孟子·公孙丑上》云:“羞恶之心, 义之端也。”人皆有羞恶之心, 羞恶之心总是与食物、职务、富贵等益品 (goods) 的取与相关。羞耻之心与义的内在关联蕴含有正当、权利 (right) 的观念。扩充羞恶之心于事事物物上, 主体养成健全的有关是非善恶的道德区别与道德判断。最终大多数女性网络主播无论她们多么努力地与那些污名信息抗争, 都屈服于将羞耻之心与打赏所得之间建立起正当合理的关联, 是非善恶标准, 亦即义与不义的价值判断和标准, 在羞耻之心的缺乏和扩充之中成为情感投射的过程, 一个自觉的过程同时也是自愿的过程。访谈中一名女同性恋网络主播, 对她来说, 遭受来自她同性恋身份和性羞辱双重污名。她很早以前就学会了不理会别人的羞辱, 当请她详细说明是如何忍受这种无情的嘲笑时, 她直接提到了她在网络直播中赚到的钱。这是一种衡量成功的传统标准, 可以远远抵消局外人的嘲笑。他们的直播职业生涯越合法 (主要以直播流量和打赏收入提成来衡量) , 主播就越有权力去反驳外界强加给他们的污名。而主播的主要收入来源也的确取自打赏的“礼物”, 礼物价值越高收入分成越高。打赏者模棱两可的打赏行为 (500个蓝色妖姬跟我走、爱心火箭一飞冲天等) 更类似赤裸裸的性骚扰。因此打赏行为是一种更为隐晦的污名形式, 这种污名方式相对于直接的羞辱话语更难识别、更容易合理化。

喵喵表示这30多万元并非自己一个人所得, 粉丝送的礼物价值, 直播平台抽走50%, 公会 (指主播所在的经纪公司) 要分掉10%, 剩下的钱是自己的。从业2年的喵喵透露她第一年的年收入在100万左右, 第二年在120万左右, 在主播圈里只能算中等。“生日、首秀、周年庆什么的, 是大主播们敛财的好时机, 粉丝一晚上送的礼物就能过百万元。”目前喵喵已经渐渐从女主播转型成经纪人, 她签下的女主播曾经8个月就能用赚的钱买一辆路虎。

此外, 全民造星、创造101等一系列打造网红经纪产业的崛起, 直播一姐争夺资源大战、主播嘉年华等一系列与商业资本息息相关的运作, 这使得网络主播可以通过直播打赏的“一夜暴富”消除对他们受损身份所强加的羞辱, 通过巨大的资本运作表现出对抗羞辱的自豪感和合理性。根据自媒体“今日网红”发布的《2018直播行业半年报》, 2018年上半年, 6家直播平台的1万名头部主播收割了超过32亿的财富, 占所有主播收入的68%。而这个人数仅占所有主播数量的0.7%。网络主播的职业地位进一步影响了他们的控制程度。那些以直播为谋生手段的全职主播, 尤其是头部主播, 可以签约公会、经纪公司, 与直播平台“对赌”获得稳定的收入提成。每次平台头部主播的“转会”, 都会给整个直播行业格局造成影响。例如被誉为“中国DNF第一主播”的旭旭宝宝在斗鱼首秀, 造成服务器宕机, 并打破了多项纪录, 巅峰热度4300万。这些头部主播的身份迅速洗白, 社会对其要求也越来越高, 不再只是唱歌跳舞打游戏的“素人主播”, 而是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公众人物”;他们的职业是被赞颂和被羡慕的, 而不是被污名和被羞辱的。然而其名气的快速膨胀并没有使之同时增强职业素养和责任意识, 头部主播触及内容底线造成的直播平台的“大义灭亲”的禁封, 反而会引发更强烈的群体污名化的反扑。

五、结论与反思

网络主播经历了起于秀场, 闻名于网红, 成于社交, 正名于内容, 赚钱于打赏和广告, 触暗礁于色情, 亡于下一代新技术兴起的发展过程。他们常常被认为缺乏适当的羞耻感, 这种反应都源自网络主播具有越轨性代理的假设前提。

采用粗鄙的冷嘲热讽的弹幕行为似乎是在操纵网络主播的情绪, 以“荡妇羞辱”的方式迫使他们意识到自己所作所为的羞耻感。尽管网络主播们对这些冷嘲热讽做出了各种策略式的职业回应, 所属的平台也公开反对围绕女性性行为错位的文化侮辱。这项研究的一个主要贡献是, 从网络主播和受众互动关系的媒介角度阐明了污名动机, 嘲笑和暧昧都是污名的形式, 并且以媒介使用行为方式扩展了“羞耻感是如何消失的”, 强调了社会情感维度以及蒙受污名的主播如何在“看与被看”的观摩审视下选择反应策略。

更为重要的是, 由于打赏与主播的收入直接相关, 暧昧的挑逗与调情的打赏行为才是一种更为隐蔽的性羞辱, 与弹幕相比, 打赏更难于管理。移动互联技术变革的网络媒介社会化放大了污名效果, 网络直播、短视频、即时评论、连线喊麦、匿名打赏等迅速更迭的技术性优势成为网络主播污名现象的制造主体———主体和客体的进一步分离, 是非善恶道德标准, 义与不义的价值判断标准阈值不断下降;公众污名和自我污名的逐渐分离, 丧失“羞耻感”更为普遍, 甚至经常被模糊的“自嘲”行为所掩盖。

此外, 笔者的分析显示, 污名作为一种情感过程, 强化了对女性网络主播群体的性侮辱, 性别因素是唯一影响主播们对抗荡妇羞辱能力的因素。男性主播不仅不会因为直播打赏受到负面影响, 反而更容易获得尊敬和崇拜。和性骚扰一样, 局外人都试图悬置这些具有受损身份的女性处于现代文明社会的地位。在这场污名的互动中, 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建构污名的社会结构和制度现实, 暗示了污名存在的合理性, 把反污名的实践引向关注和发展被污名者如何避免、应对被污名化的情境策略和自我技术, 这种以反污名的实践强化了污名作为一种控制机制的作用。正如周鸿祎试图为他所投资的花椒直播正名:要洗掉花椒女主播身上的污名化标签的方式是暗示以更加贬低和污名化其他的直播平台女主播, 同时对花椒女主播以警示———“我能洗掉女主播身上的污名化标签, 也能随意给你贴上更加污名化标签”———反而有强化污名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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